HJ 491-2019 土壤和沉积物 五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法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铜、锌、铅、镍和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铜、锌、铅、镍和铬的测定。
当取样量为0.2g、消解后定容体积为25ml时,铜、锌、铅、镍和铬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1 mg/kg、1mg/kg、10mg/kg、3mg/kg和4mg/kg,测定下限分别为4mg/kg、4mg/kg、40mg/kg、12mg/kg和16mg/kg。
方法原理
土壤和沉积物经酸消解后,试样中铜、锌、铅、镍和铬在空气-乙炔火焰中原子化,器基态原子分别对铜、锌、铅、镍和铬的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,其吸收强度在一定范围内与铜、锌、铅、镍和铬的浓度成正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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